引言
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,养狗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城市居民的生活选择。然而,随着养狗数量的增加,城市中的狗只管理问题也日益凸显。为了营造和谐、安全的城市环境,同时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和宠物权益,制定《禅城市养狗规范条例》势在必行。
一、总则
《禅城市养狗规范条例》以下简称《条例》,旨在规范养狗行为,维护社会秩序,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和宠物权益,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。本《条例》适用于禅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养狗活动。
二、养狗登记与审批
1. 养狗登记
所有养狗者必须在狗狗出生后30日内,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狗狗登记手续。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:
- 狗狗出生证明或购买凭证
- 狗狗免疫证明
- 养狗者身份证明
- 狗狗照片
2. 狗狗品种限制
为了城市安全,禁止饲养以下品种的犬只:
- 比特犬
- 罗威纳
- 德国牧羊犬
- 杜宾犬
- 藏獒
3. 狗狗审批
对于未列入禁止饲养品种的犬只,养狗者需向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审批。审批通过后方可饲养。
三、养狗行为规范
1. 饲养环境
养狗者应确保狗狗生活在安全、卫生的环境中,不得将狗狗关在狭小、通风不良的空间内。
2. 免疫与防疫
养狗者应定期带狗狗进行免疫和防疫,确保狗狗健康,减少疾病传播。
3. 遛狗规范
养狗者外出遛狗时,必须使用牵引绳,牵引绳长度不得超过2米。在公共场所,狗狗不得随意排泄。
4. 防止伤害他人
养狗者应加强对狗狗的管教,防止狗狗攻击他人。若狗狗造成他人伤害,养狗者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四、违规处理
1. 违规饲养
违反本《条例》第二条规定,饲养禁止品种的犬只,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犬只,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。
2. 违规遛狗
违反本《条例》第三条规定,未使用牵引绳遛狗或在公共场所狗狗随意排泄,将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,并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
3. 损害他人权益
违反本《条例》第四条规定,狗狗造成他人伤害,养狗者未承担相应责任,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五、结语
制定《禅城市养狗规范条例》是为了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和宠物权益,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城市秩序和环境卫生。我们呼吁所有养狗者严格遵守《条例》规定,共同营造一个和谐、安全、美好的城市环境。
转载请注明来自潍坊寓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,本文标题:《禅城市养狗规范条例:佛山市养狗条例禁养范围 》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